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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公安局3600平米室内空气净化时间:2019-10-27
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,公安局受市政府、公安部的双重领导。各区设公安分局,镇、乡、街道设派出所,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。 (一)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、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 (二)掌握影响政治稳定、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,制定有关对策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 (三)预防、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,承担反恐防暴责任,处置治安案件、事件,依法管理集会、游行、示威活动,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,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。 (四)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,处理交通事故。 (五)依法管理户政、国籍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、旅行的有关事务。 (六)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,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。 (七)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。 (八)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、提请逮捕、移送审查起诉及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措施案件;依法办理行政复议、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。 |